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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收取商会第二届第三年度会费工作的通知_热点聚焦

时间:2023-05-05 10:11:02    来源:佛山市湖北省蕲春商会


(资料图)

尊敬的佛山蕲春商会会员单位: 为促进商会发展,现根据《佛山市湖北省蕲春商会章程》,现拟向商会全体会员通知:从2023年1月15日起,开始新一年(2023年度)的会费的收取工作,具体收费标准及要求如下: 一、会费标准: (一)会长单位:20000元/年; (二)监事长/执行会长单位:10000元/年; (三)常务副会长单位:6600元/年; (四)副会长单位:3500元/年; (五)理事单位:1000元/年; (六)会员单位:500 元/年。 二、收费时间: 本年度会费的有效时间是: 2023年1月1日—12月31日 本年度会费的收取时间是: 2023年1月15日—2月28日 三、收款账户 名 称:佛山市湖北省蕲春商会 帐 号:44428101040013138 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佛山祖庙支行 四、秘书处联系方式 专职秘书:张智 13329958875 财 务:张燕 18819426145 五、备注事项: 1、转账请联系财务张燕,告知姓名和金额(电话:18819426145) 2、 关于会费的用途请参考商会章程;

3、未缴纳会费的单位不享受商会的职务权益,不参加决策,不享受商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
特此通知

二O二三年一月十五日 佛山市湖北省蕲春商会 在举办新春团拜会期间,秘书处收取了部分会费, 请扫下方腾讯文档查看,如有遗漏,请指正,感谢您的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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